骄傲是人性固有的弱点,在“骄奢淫逸”四大弱点中居首。人们可以找到很多不骄傲的理由,事到临头时却往往骄傲而不自觉。不妨看看曾国藩对骄傲的定义。
曾国藩认为,大凡傲气凌人,不一定用言语压人,以神情面色凌人,也算骄傲。“凡傲之凌物,不必定以言语加人,有以神气凌之者矣,有以面色凌之者矣。”这个对骄傲的定义是比较严格的。有些人觉得心有傲气,但是不说出来就不算骄傲。但是别被曾大人看到,曾大人很善于察言观色哦。
曾国藩认为,庸人一般因为懒惰而失败,有才华的人往往因为骄傲而失败。“天下古今之庸人,皆以一惰字致败;天下古今之才人,皆以一傲字致败。”所谓的“恃才傲物”,往往发生在有才华的人身上。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人。这样的人一定会失败吗?不一定。但是这样的人如果不骄傲会更成功。为什么有个词叫“文人相轻”?因为在古代,文人都是有才华的,总会觉得别人不如自己。如果一个人啥都没有,那么就没啥好骄傲的。一旦有了点什么,就容易自满而骄傲。
咸丰十年,曾国藩在担任了两江总督以后,多次强调防止骄傲。咸丰十年的农历九月,他写信给在前线打仗的曾国荃和曾国葆说,自从咸丰八年六月复出以后,力戒惰字,最近又力戒骄字。军事的失败、大家族的失败,一般都逃不过骄傲或懒惰两个原因。“大约军事之败,非傲即惰,二者必居其一;巨室之败,非傲即惰,二者必居其一。”在这封信里,曾国藩还深情地回忆起爷爷星冈公对他的训导。“尔的官是做不尽的,尔的才是好的,但不可傲。满召损,谦受益,尔若不傲,更好全了。”这是爷爷在他道光十九年去北京之前对他的训导。他希望两个弟弟也能预防骄傲。
几个月后,咸丰十一年正月初四,曾国藩又给在湖南老家的曾国葆写信。总的意思是不要指责别人的短处,哪怕说的对也是骄。“凡动口动笔,厌人之俗,嫌人之鄙,议人之短,发人之覆,皆骄也。无论所指未必果当,即使一一切当,已为天道所不许。”这就比较严格了。一般而言,指责人的短处,如果说得对,也算客观。但是曾国藩觉得,即使指责得对,也是天道所不允许。在曾大人看来,指责他人,贬低他人的行为就是骄傲。
一个月后,他又给曾国潢写信唠叨了,谈戒骄。“但使志得意满,毫无畏忌,开口议人短长,即是极骄极傲耳。”
如果用曾国藩的标准,不仅有才华的人容易骄傲,没才华的人也容易骄傲。因为后者会通过贬低他人来获得骄傲,这其实是更普遍的人类劣根性。不管是抬高自己,还是贬低他人,都是骄傲,必须力戒。
曾国藩是中国历史上极少数的功高震主又能功成身退的人。居高位而不骄,他做到了。